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浙江商会是浙江籍在大丰投资、经商的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和经营者自发自愿组成的自律组织。
商会于2005年11月18日依法在大丰区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商会成员来自浙江全省各地,现有会员230多个。会员企业遍及大丰城区、大丰港经济区、大丰经济开发区和各镇,投资领域涉及机械、纺织、医疗、化工、建材、食品、现代农业、新能源、房地产、专业市场、酒店服务等,投资总规模逾500亿元。
商会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下,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大丰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商会以“服务浙商企业、发展大丰经济”为宗旨,“团结、奉献、敬业、创新”为商会精神,“服务立会、活动兴会、创新强会”为商会目标,本着“自选领导、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工作方针,团结组织广大浙商扎根大丰、发展大丰。商会努力为会员服务、为在大丰的浙江籍客商服务,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交流、信息互通、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密切会员与政府的联系,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会员企业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树立良好的浙商形象。充分发挥浙商的先进经营理念,更新传统观点,充分发挥浙商以商招商的团队优势,不断扩大投资,充分发挥浙商的新兴产业领域,带动地方产业的升级换代,为大丰和浙江两地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也吸引更多的浙江客商来大丰投资、发展,成为大丰和浙江经济技术合作的桥梁和纽带。
大丰区浙江商会会址设在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工业园内大学生科技创业园3号楼301室。
大丰区浙江商会的最高全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五年,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商会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处理日常事务。
大丰区浙江商会会长章鸣为商会法人代表。
大丰区浙江商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负责落实商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主持商会的日常工作,向常务理事会负责。
商会会员:凡承认商会章程、自觉申请参加本会(符合入会条件),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即可成为本商会会员。
大丰区浙江商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大丰区浙江商会的基本任务和业务范围:
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方针,调查研究在企业经营和商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愿望和合理的要求,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介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收集、整理、传递有关经济信息、政策信息,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并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组织协调大丰区浙江商会会员企业开展与市内外有关经济组织和团体的业务联系活动,促进会员企业在国内外贸易、经济技术、企业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发展;
承担“行业”自律职能,制定“行业”服务机构规则,树立和发扬良好的职业道德;
组织浙江在丰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和开展有益于社会、有益于提升浙江商会企业良好形象的各种社会活动;
建立单位会员间优惠制度,让会员享受多方面的优惠待遇;
建立经济信息网络,出版会刊、投资简报、建立商会网站,收集、传递各类经济、商业信息,扩大对内、对外的宣传和交流,提高商会、会员单位的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
引导更多的浙江企业来大丰投资发展,并为他们牵线搭桥,做好服务工作;
承担大丰区人民政府和浙江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商会于2005年11月18日依法在大丰区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商会成员来自浙江全省各地,现有会员230多个。会员企业遍及大丰城区、大丰港经济区、大丰经济开发区和各镇,投资领域涉及机械、纺织、医疗、化工、建材、食品、现代农业、新能源、房地产、专业市场、酒店服务等,投资总规模逾500亿元。
商会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下,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大丰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商会以“服务浙商企业、发展大丰经济”为宗旨,“团结、奉献、敬业、创新”为商会精神,“服务立会、活动兴会、创新强会”为商会目标,本着“自选领导、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工作方针,团结组织广大浙商扎根大丰、发展大丰。商会努力为会员服务、为在大丰的浙江籍客商服务,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交流、信息互通、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密切会员与政府的联系,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会员企业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树立良好的浙商形象。充分发挥浙商的先进经营理念,更新传统观点,充分发挥浙商以商招商的团队优势,不断扩大投资,充分发挥浙商的新兴产业领域,带动地方产业的升级换代,为大丰和浙江两地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也吸引更多的浙江客商来大丰投资、发展,成为大丰和浙江经济技术合作的桥梁和纽带。
大丰区浙江商会会址设在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工业园内大学生科技创业园3号楼301室。
大丰区浙江商会的最高全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五年,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商会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处理日常事务。
大丰区浙江商会会长章鸣为商会法人代表。
大丰区浙江商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负责落实商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主持商会的日常工作,向常务理事会负责。
商会会员:凡承认商会章程、自觉申请参加本会(符合入会条件),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即可成为本商会会员。
大丰区浙江商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大丰区浙江商会的基本任务和业务范围:
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方针,调查研究在企业经营和商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愿望和合理的要求,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介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收集、整理、传递有关经济信息、政策信息,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并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组织协调大丰区浙江商会会员企业开展与市内外有关经济组织和团体的业务联系活动,促进会员企业在国内外贸易、经济技术、企业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发展;
承担“行业”自律职能,制定“行业”服务机构规则,树立和发扬良好的职业道德;
组织浙江在丰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和开展有益于社会、有益于提升浙江商会企业良好形象的各种社会活动;
建立单位会员间优惠制度,让会员享受多方面的优惠待遇;
建立经济信息网络,出版会刊、投资简报、建立商会网站,收集、传递各类经济、商业信息,扩大对内、对外的宣传和交流,提高商会、会员单位的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
引导更多的浙江企业来大丰投资发展,并为他们牵线搭桥,做好服务工作;
承担大丰区人民政府和浙江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